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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消除部落歧視促進法》

更新時間:2019 年 2 月 6 日

2016年12月16日,《消除部落歧視促進法》頒布施行。

該法規定,``部落歧視今天仍然存在,鑑於部落歧視的情況隨著信息技術的進步而發生變化,日本保障所有公民享有基本人權。這是一項重要任務以憲法原則為基礎,承認部落歧視是不可接受的,消除部落歧視”。 Buraku 歧視的實際情況。

主要內容如下。

部落歧視消除促進法的主要內容

1 基本理念

消除部落歧視的措施基於這樣的理念:所有公民都應作為不可替代的個體受到尊重,平等地享有基本人權,旨在提高每個公民對消除部落歧視必要性的認識。 這樣做的目的必須是:透過努力加深這種理解,實現一個沒有部落歧視的社會。
 

2 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責任

(1) 根據基本原則,國家政府採取措施消除部落民歧視,並有責任提供必要的信息、指導和建議,以促進地方政府採取措施消除部落民歧視。
(2) 地方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在與中央政府適當分工的基礎上,與中央政府及其他地方政府共同解決部落歧視問題的基本原則。採取措施

3 諮詢系統的充實

(1) 國家政府應努力改善適當應對部落歧視諮詢的製度。
(2)地方政府應根據與中央政府的適當分工並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努力完善針對部落歧視諮詢的適當回應制度。
 

4 教育和意識

(1) 國家政府為消除部落民歧視提供必要的教育和啟蒙。
(2) 地方政府應與國家政府在適當分工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努力進行必要的教育和啟蒙,以消除部落民歧視。

5 部落民歧視調查

為促進消除部落民歧視措施的實施,國家政府應與地方政府合作,對部落民歧視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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