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使用後發貨
更新時間:2021 年 7 月 1 日
開始使用後所需的文件
因以下原因開始使用設施時,請向育兒支援科提交規定的文件。
父母身份 |
所需文件 |
很重要的一點 |
---|---|---|
找工作 |
工作證明 |
請注意,如果您在 3 個月後未提交申請,您將被要求離開並重新申請。 |
工作機會 | 在職證明書(證明工作日之後的東西) |
請注意,如果您在一個月內沒有提交申請,您將被要求離開並重新申請。 |
產假/育兒假後重返工作崗位 |
缺席證明 |
如果事實證明您在開始使用該服務的那個月內沒有根據提交的就業證明返回工作,您的工作機會將被取消,您將被解僱。 (在申請時的就業情況下返回工作是一個條件。) |
幼兒園期間的各種手續
遇到以下情況時,請務必及時向育兒支援科提交必要的文件。
父母身份 |
所需文件 |
很重要的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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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工作、換工作、改變工作內容 |
(1) 家庭情況變動通知書 (2) 在職證明 |
[更改使用時間類別(短時間/標準時間)時] |
工作機會 |
(一)家庭情況變更通知 (2) 在職證明 |
[如果你決定工作] |
辭職 |
(一)家庭情況變更通知 |
在您計劃離職的前一個月提交所需文件。 |
分娩 |
(1) 戶籍變更申報書 (2) 母子健康手冊複印件(父母姓名及預產期頁面) |
請在預產期前兩個月或預產假開始前一個月提交所需文件。認證期限到出生月份的次月為止。 |
休產假/育兒假 |
(1) 家庭情況變動通知書 (2) 曠工證明 |
[休產假時] |
姓名/家庭結構變更(結婚、離婚等) |
(1) 家庭情況變更通知書 (2) 戶口本等證明 |
[結婚或離婚時] |
想轉讓 |
(一)轉學申請表 |
需要與新申請相同的附件。 |
希望休息 | (1) 保育園放假通知 (2) 規定放假期間的診斷書、證明書等 |
可以休假的最長期限為兩個月。如果您缺席超過 2 個月,您將被要求離開並重新申請。 |
想離開 |
(一)離校通知 |
請在所需月份的 15 日之前提交。 |
搬出城市 |
(一)托兒所離校通知書 |
請在您搬出當月的 15 日之前提交。 |
學生(在校) |
(1) 家庭情況變更通知書 (2) 在學證明 (3) 日程表 |
[更改使用時間類別(短時間/標準時間)時] |
護理/護理 |
(1) 家庭狀況變更通知書 (2) 被看護人/護士的診斷書或殘障證明復印件等 (3) 附表 |
[更改使用時間類別(短時間/標準時間)時] |
疾病/殘疾 | (1) 家庭情況變更通知書 (2) 診斷書或筆記本複印件 |
注意:醫療證明必須註明治療時間和家庭護理的難度。 |
關於現狀調查
Inagi 市對兒童的教育和保育福利證明的現狀進行調查(每年一次),以確認是否需要保育。
請注意,如果未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請,則無法確認是否需要保育,孩子將被退學。
可用日期和時間
開放代理日上午8:30至下午5:00 注:不含節假日開放代理日。
關於本頁的諮詢
稻城市兒童福祉部育兒支援科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