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在日本居住的老年人和殘疾人提供福利
更新日期:2018年12月6日
居住在市內的日本人和外國人等老年人、殘障人士等可以享有福利。
如果適用,請申請。
目標聽眾
1986 年 3 月 31 日之前在日本繼續居住、目前在稻城市登記為居民、不符合領取公共年金的條件、但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在日本居住的外國人: : 外國人居住在日本等:根據與日本的和平條約而放棄日本國籍的人,是入管特別法第3條規定的特別永住者,以及被市長認定為同等資格的人。
1. 2015年4月1日前出生的人
2. 1963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1981年1月1日以前有中度以上殘疾的人。
3. 1950年1月1日以前出生,1980年1月1日至1988年3月31日期間發生中度以上殘障者。
註:從其他地方政府領取類似福利的人、領取公共援助的人、在市內登記不滿一年的人、設施居民等,不在此限。請於申請時確認詳細內容。
支付的金額
每月 10,000 日元
如何申請
申請時,請攜帶可顯示您的銀行帳號、印章和可顯示付款要求的殘障證明。
申請表可於櫃檯領取。
櫃檯:市府2樓地區福祉科地區福利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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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福祉部生活福祉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 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