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本頁的頂部網站菜單在這裡
轉到此頁的正文
稻城市
  • 網站地圖
  • 如何使用搜尋
  • 生活/手續
  • 兒童保育/教育
  • 健康/福利/醫療
  • 環境/垃圾/回收
  • 旅遊/文化
  • 設施資訊
  • 市政資訊
網站選單到此結束

正文從這裡開始

退休醫療制度

更新日期:2014 年 8 月 15 日

退休人員醫療制度的目的

 該制度旨在糾正工作場所健康保險和國民健康保險之間費用分攤的不平衡,因為退休人員在醫療需求增加時將加入國民健康保險。
退休人員醫療費由退休人員的國民健康保險稅和職工健康保險的繳費負擔。因此,如果您未辦理加入退休人員醫療制度的手續而就診,您的醫療費用將由國民健康保險承擔。
國民健康保險醫療費負擔的增加將導致保險稅的增加。為確保國民健康保險財務管理的穩定,符合退休人員醫療制度條件的人員,請辦理入會手續。

退休人員醫療制度的適用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及其家屬(贍養人),享有退休人員醫療制度醫療服務,至年滿65歲。

  • 2015 年 3 月 31 日前加入國民健康保險。
  • 年齡在65歲以下。
  • 可向福利組織、互助協會等領取退休金、退休金總額、養老福利金、退休互助金等。
  • 參加福利、互助退休金等員工養老保險的總期限為20年以上,或40歲以後10年以上(不含國民年金)。

家屬通知

 若有扶養者,戶主應通知保險年金課國民健康保險課程。
贍養人是指符合下列條件,與退休參保人共同生活,主要依靠退休參保人的收入維持生計的人。

  • 退休被保險人的直系親屬、配偶及三親等以內的親屬、配偶的父母、子女。
  • 2015 年 3 月 31 日前加入國民健康保險。
  • 年齡在65歲以下。
  • 年收入130萬日圓以下(60歲以上或殘障人士年收入180萬日圓以下)。

退休人員醫療制度保險稅

 保險稅的計算方法與一般國民健康保險稅的計算方法相同。如果國民健康保險納稅通知書已發出,請依照納稅通知書繳納。

可能的程序日期和時間

公共假期上午 8:30 至下午 5 點 註:公共假期上午 8:30 至中午以及下午 1 點至下午 5 點 註:公共假期僅市政廳開放。

有關此頁面的查詢

稻城市民部保險年金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 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

正文到這裡就結束了
到頂部


下面是頁腳。
稻城市官方角色稻城信之助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 206-8601
辦公時間:上午 8:30 至下午 5:00 主要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
版權所有 (C) 稻城市. 保留所有權利。
版權所有(C)K.Okawara・Jet Inoue. 保留所有權利。
頁尾到這裡返回本頁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