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的權利與義務

在推特上發推
在臉書分享
透過LINE分享

頁面ID1009543 更新日令和6年12月16日

列印以大字列印

每位市民都是推進市政的主體。因此,作為居民擁有基本的權利和義務。
市民有義務繳納市稅等,並有權參與市的行政。除了擁有參加選舉的權利外,還有作為直接請求權的以下權利。
其他不法財產處理的監察請求、請願、陳情也被認可為市民的權利。

市民直接請求一覽表

主題

簽名數

提交對象

法規的制定與修訂 超過有權者的50分之一的簽名 市長
事務的審核 超過有權者的50分之一的簽名 監察委員
市議會的解散 超過三分之一的選民簽名 選舉管理委員會
市議會議員的解職 超過三分之一的選民簽名 選舉管理委員會
市長的解職 超過三分之一的選民簽名 選舉管理委員會
副市長等的解職 超過三分之一的選民簽名 市長

為了讓網站變得更好,請告訴我們您對頁面的意見。

這個頁面的內容容易理解嗎?
這個頁面容易找到嗎?


對於在此欄位中輸入的意見等,我們無法提供回覆。此外,請勿輸入個人資訊等。

關於此頁面的聯絡我們

稻城市 議會事務處
〒206-8601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番地
電話號碼:042-378-2111 傳真號碼:042-377-4781
稻城市 議會事務處的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