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24 年 6 月 1 日
如果您年满 65 岁并在长期护理床位住院,您将负责标准负担金额的食物和生活费用。
分类 | 每顿饭的食物成本(解释性说明) | 一天的生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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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民税课税家庭(除下表以外) | 490日元(部分医疗机构为450日元) | 370日元(指定疑难杂症患者0日元) |
居民税免税家庭(70 岁以下) | 230日元(12个月内住院时间超过90天则为180日元) | |
低收入 2(70-75 岁) | ||
低收入者 1(70-75 岁) | 140日元 |
注:对于住院医疗需求持续高或在康复康复病房住院的患者,我们将承担与“住院餐”相同的伙食费和物资费。
稻城市民部保险年金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