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2019 年 10 月 31 日
您在医院支付的医疗费用的比例会根据您的年龄而有所不同。
20%负担
30%负担
20%或30%的负担 注:2014年4月1日之前年满70岁的人,由于特殊措施,必须支付10%或30%的负担。
收入分类 | 负荷比 | 适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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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者3(应纳税所得额690万日元以上) 收入者2(应纳税所得额380万日元以上) 活跃收入者1(应纳税所得额145万日元以上) |
30% | 同一家庭中居民应纳税所得额达到 145 万日元以上、年龄在 70 岁以上、75 岁以下的国民健康保险加入者(因转入高龄者医疗制度而丧失国民健康保险资格的原国民健康保险加入者) (包括)。但是,如果适用者两人以上的总收入未满 520 万日元,且有 1 人时总收入未满 383 万日元,则负担与“一般”类别相同。 |
一般(应纳税所得额145万日元以下) | 20% | 不属于一定数额以上收入者、低收入者2、低收入者1的人。 |
低收入者2 | 20% | 户主以及国民健康保险的加入者是居民税的免税对象。 |
低收入者1 | 20% | 户主及国民健康保险加入者为居民税非课税对象,扣除必要费用及各所得扣除后的收入为 0 日元。 (公共年金扣除金额按80万日元计算) |
年满70周岁的人将获得老年人领取证明,其在医院支付的医疗费用比例从生日次月(生日次月(1日出生者为当月)起发生变化)。不要忘记申报您的收入,因为您的共付额将根据您的收入确定。老年人领取证书将在您 70 岁生日当月月底寄出(对于 1 号出生的人,则在上个月月底寄出)。此外,国民健康保险老年人领取卡每年8月更新,因此已经持有国民健康保险老年人领取卡的人将在7月下旬通过邮寄方式收到新的老年人领取卡。
如果因灾害或特殊情况生活变得极其困难,则视情况可以减少或免除自付费用。
稻城市民部保险年金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