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住院期间的餐费

最后更新时间:2024 年 6 月 1 日

 对于住院期间的膳食,每餐膳食治疗的标准费用与治疗费用分开确定。

住院期间饮食治疗标准费用(每餐)
(1) 一般((2)、(3)、(4)除外) 490日元
不属于(2)、(3)、(4)中任何一项的儿童、特定慢性病患儿或特定疑难病症患者、精神病床住院1年以上的患者 280日元
住民税免税家庭/
低收入 2
(2) 最多住院90天 230日元
(3)住院90天以上(近12个月住院次数) 180日元(注)
(4) 低收入人士1 110日元

注意:需要程序。住院时间超过 90 天的情况下,请携带显示住院天数的资料(医疗机构的收据等)来保险年金课。申请日期过后,膳食津贴的标准金额将会减少。

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民部保险年金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