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什么是固定财产税/城市规划税免除制度?

最后更新:2013 年 8 月 30 日

根据稻城市税法第 71 条的规定,有如下减免制度。
(1) 受助人所有的固定资产 (2) 目前提供给不特定人数使用或使用的、以促进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固定资产 (3) 市内所有或有固定资产因某些灾害而价值大幅下降 (4) 其他因特殊原因被市长认定为需要减免的固定资产 详情请咨询税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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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市民部税务科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