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专用车辆必须核发牌照。
更新日期:2022 年 10 月 20 日
关于小型专用车辆登记
客运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叉车、铲车、装载机等小型专用车辆征收轻型车辆税。
如果您拥有小型特种车辆,请向税务部门报告并获取车牌号码。
请注意,无论您是否在路上开车,所有权都需要纳税。
什么是小型专用车?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法,小型专用车辆分类如下。
1.小型专用车(农用乘用车)
- 种类: 国土交通大臣指定的农用拖拉机、农药喷洒车、收割脱粒车(联合收割机)、插秧机
- 最高速度:小于35公里每小时
(注)如果有载客装置且最高时速达到每小时35公里及以上,则归类为大型专用车辆。
2.小型专用车(其他)
- 种类
铲式装载机、轮胎压路机、压路机、平地机、道路稳定机、铲运机、旋转式除雪车、沥青整理机、轮胎推土机、扫地车、减震器、车轮锤、轮胎破碎机、叉车、叉式装载机、轮式起重机、跨运车、转塔国土交通大臣指定的现场运输车辆、底盘弯曲转向结构的车辆、履带结构车辆和旅游 具有特殊结构的汽车
- 最大速度
不到15公里
- 尺寸
- 车辆长度:4.7米以下
- 车辆宽度:1.7米以下
- 车辆高度:2.8米以下
满足上述所有要求的车辆(注意)如果满足其中一项要求,则该车辆将被归类为大型特种车辆。需要申报固定资产税(折旧资产)。
年税额
小型专用车(农作业用): 2,400日元<br id="3"/>小型专用车(其他): 5,900日元
申报程序
办理手续所需项目<br id="3"/>提供车辆名称、底盘号、发动机排量、型号合格证号等(销售证明/过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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