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变更申报/分离/合并/家庭构成变更申报
更新时间:2014 年 8 月 15 日
户主变更、分离、合并或家庭成员组成发生变化时,需要进行申报。
通知期限
自变更之日起14日内
注意作为一般规则,更改将在通知之日进行。
通知地点
- 市政府一楼市民科
- 平尾办事处
- 若叶台支店(i plaza 1楼)
注意:不能在分支机构处理包含外国居民的家庭变更。请到市役所1楼市民课。
记者
- 更换人或户主
- 有委托书的代理人
注:委托书必须由委托人签字。
申报所需物品
申报人身份证明文件
注意事项通知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请查看“各种通知、请求时的身份确认”页面。
仅在适用时需要
- 对于家庭结构发生变化且无法证明与户主的关系(关系)的外国居民,证明书和翻译
- 国民健康保险证
- 后期老年参保卡
- 长期护理保险卡
- 婴儿诊断书等
其他必要的项目和程序因人而异。如有疑问,请尽快与相关部门联系。
可用日期和时间
开放机构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备注:上午8:30至11:45,下午1:00至5:00
注意:只有市政厅在节假日开放。
关于本页的咨询
稻城市市民部市民科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