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长期在留者等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4 年 8 月 15 日
在稻城市有住所的外国人,因在留资格变更等而进行新登记。
通知期
通知地点
市役所1楼市民课
注:无法在分公司办理手续。
通知者
中长期居住者 已成为的人或户主- 具有授权书的代理人
请注意,所有授权书文件必须由委托人亲自签署。
您需要什么通知
1 申报人身份证明文件
2
有关提交者身份验证文件的信息,请查看“各种通知/请求的身份验证”页面。
仅在适用时才需要
如果您加入的家庭已在稻城市登记,则需要提供与户主的关系证明(户口簿复印件、结婚证、出生证等)及其翻译件。
注:如果您在本市有户籍并能确认与户主的关系,则无需填写。
其他必要的物品和程序因人而异。如有任何疑问,请尽快联系我们。
可能的程序日期和时间
公众假期上午 8:30 至下午 5 点 注:公众假期上午 8:30 至上午 11:45、下午 1 点至下午 5 点 注:公众假期仅市政厅开放。
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市民部市民课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 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