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难确保计划
根据《水防法等部分修正法律》的实施,为了加强对需要照顾者使用设施的避难体制,《水防法》和《土砂灾害防止法》于2017年6月19日进行了修正,位于淹水预想区域等地的需要照顾者使用设施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必须制定避难确保计划并实施避难训练。
此外,根据2021年5月10日的《水防法》和《土砂灾害防止法》部分修正,实施基于制定的避难保障计划的避难训练时,报告已成为义务。
避难确保计划是什么
避难保障计划是在发生水灾或泥石流等灾害时,为了确保设施使用者的顺利和迅速避难而制定的计划。
适用设施
位于多摩川洪水浸水预警区域和土砂灾害(特别)警戒区域的以下需要特别关注的设施将被纳入考虑。
- 社会福利设施(养老院、残疾人福利设施、儿童福利设施等)
- 学校(幼儿园、小学和初中、高等学校等)
- 医疗设施(医院、诊所等)
请参阅以下灾害地图以确认淹水区域等。
避难确保计划的制定与利用指南
目标设施的所有者或管理者请参照以下指南和模板,制定避难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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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难确保计划的制定与利用指南 (PDF 5.4MB)
- 避难确保计划模板(社会福利设施) (Excel 2.3MB)
- 避难确保计划模板(学校) (Excel 3.3MB)
- 避难确保计划模板(医疗设施) (Excel 4.5MB)
计划的提交
请附上检查清单,提交两份避难保障计划。
训练结果的报告
请在根据避难确保计划进行训练时提交训练结果报告。
- 培训实施结果报告书(社会福利设施)(Word 41.5KB)
- 训练实施结果报告书(学校) (Word 40.5KB)
- 培训实施结果报告书(医疗机构) (Word 40.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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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实施结果报告书 (PDF 122.0KB)
提交对象
邮寄:邮政编码206-8601 稻城市东长沼2111 稻城消防署消防总部防灾科 防灾科 收
窗口:稻城消防署2楼(在稻城市政府旁边的建筑)
传真:042-37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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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 消防总部 防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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