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企业】关于护理补助费和培训等补助费的错误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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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10573 更新日期令和6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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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现请求内容有误,可以提出过错申诉并撤回该请求。
在提交过错申诉书后,可以向国保联合会重新请求。
注释:退回的请求信息无需过错申诉。请在下个月及以后以更正后的内容进行请求。

过失申诉的流程

插图:错误申诉的流程(图示)

  1. 请在每月20日左右向残障福利科提交“过失申立书”。
    此外,您可以亲自带到窗口,或通过邮寄、传真提交。
    如果通过传真提交,请直接发送到以下残障福利科。
    传真号码:042-378-5677
  2. 将向国保联合会发送错误申报信息。
  3. 请在下个月10日之前重新申请更正的内容。
    因错误申诉而撤回的金额将在重新申请时进行调整。
  4. 将会收到来自国保联的错误处理结果通知。

错误申立书(样式)

注意事项

  • 错误申诉是针对每个受益人和每个服务提供月撤回申请的程序。
  • 即使请求中有错误的部分只有一天,该受益者的整个该月也将被撤回。
  • 在没有提交错误申诉的情况下进行重新请求,将被视为重复请求并退回。
  • 退回的索赔信息无需提出错误申诉。请在下个月及以后根据更正内容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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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稲城市 福利部门 残障福利科
〒206-8601 东长沼2111番地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8-5677
稲城市 福利部门 残障福利科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