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篱栅建设补助
补助金发放对象
在以下所有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将成为补助金发放的对象。
- 在市内新设的绿篱
备注: 包括拆除现有的砖墙等,改造为绿篱的情况 - 生垣用树木的高度大致在80厘米以上
- 生篱的总长度超过3米
- 面向道路,原则上应确保道路宽度达到4米以上
注意1: 如果生垣与网围栏等一起设置,原则上应将树木种植在道路一侧,并且树木的高度应高于网围栏等。但是,如果在道路旁设置网围栏等,则应采用透视性良好的结构,种植的树木在种植时应高于网围栏等。
注意2: 必须在进行施工前申请,并在市政府的拨款决定后开始施工。施工中或施工完成后将不予受理。详细信息请联系城市建设再生科。
补助金的发放金额
生篱的设置(新设)
每米8,000日元
为了设置生篱而拆除的砖墙等(撤除)
每米5,000日元
注意1: 新设和撤除的补助对象均为30米以内
注意2: 新设费用每米8,000日元及撤除费用每米5,000日元不足的情况下,实际费用(100日元以下舍去)为补助金额
补助金的适用除外
- 国家、地方公共团体以及公社和公团所进行的事项
- 房地产经营者及开发经营者所从事的业务
- 其他市长认为不适当的事项
为了使网站更好,请告诉我们您对页面的反馈。
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稲城市 城市建设部 城市建设再生课
〒206-8601 东京都稲城市东长沼2111番地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8-9719
稲城市 城市建设部 城市建设再生课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