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规划法第53条的许可
在城市规划设施和项目之前的市区开发项目(坂浜平尾土地整备项目)区域内进行建筑行为需要市长的许可。
城市规划法第54条规定的许可标准
- 楼层为2层及以下,并且没有地下层。
- 主要结构物为木结构、钢骨结构、混凝土块结构及其他类似结构。
但是,对于尚未着手的城市规划道路、公园、绿地,允许放宽三层建筑等的许可标准。
详细信息请参见下方。
申请表
自2021年1月1日起,申请表和委任状不再需要盖章。
请附上以下内容的申请表,并提交正副2份。事务处理时间大约为1周。
- 建筑确认申请表(第2面到第5面)
- 导览图(比例2,500分之一以上)
- 配置图(缩尺500分之一以上)
- 面积图(场地・建筑物)
- 各层平面图(缩尺200分之一以上)
- 立面图(2面以上・缩尺200分之一以上)
- 剖面图(2面以上・缩尺200分之一以上)
如有必要,请附上委任书。格式可以自定。
要查看PDF文件,您需要“Adobe Reader”。如果您没有,请从Adobe Systems的网站(新窗口)下载(免费)。
为了使网站更好,请告诉我们您对页面的反馈。
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稲城市 城市建设部 城市建设计划课
〒206-8601 东长沼2111番地,东京都稲城市
电话番号:042-378-2111 传真番号:042-378-9719
稲城市 城市建设部 城市建设计划课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