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愿・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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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09542 更新日期令和7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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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议会接受市民对市政的希望和愿望,以请愿书、陈情书的形式,这些请愿和陈情将被谨慎审议,并决定是否采纳。
在采纳的事项中,适合由市的执行机构进行的将送交市长。
请愿需要介绍议员。陈情的处理与请愿略有不同。
请愿和陈情者将在例行会议结束后通知结果。

请愿(陈情)书的制作方法

  1. 请使用A4纸纵向书写,并用横向书写。
  2. 必要记载事项是,宛先(稻城市议会议长○○○○)、提交日期、主题、请愿(陈情)者的地址、姓名(签名或记名盖章)、电话号码、请愿(陈情)事项、请愿(陈情)理由、请愿的情况下是介绍议员的签名或记名盖章。
  3. 如果不签名,则需要盖章。
  4. 请简明扼要地撰写文章,并确保与地点相关的内容附上示意图。
  5. 如果是两人以上提交,请指定一位代表。代表以外的人员请在签名簿上填写必要事项,并附上请愿(陈情)书。此外,在制作签名簿时,请确认下方的“关于提交签名簿的注意事项”。
  6. 如果内容涉及多个方面,请分别作为不同的请愿(陈情)提交。

(注)请确认以下的“请愿(陈情)书的样式例”及“签名簿提交的注意事项”。

关于请愿(陈情)书的提交

  1. 在市政府4楼议会秘书处受理。
  2. 在每次例行会议的第一天前8天(如果那天是星期六、星期日或节假日,则为前一天)下午5点之前接收的申请,原则上将作为该例行会议的审议对象。
  3. 2.在此之后接收的事项中,最迟在该例行会议最后一天的前四天的下午五点之前接收的事项,将提交给主管委员会,并在闭会期间进行持续调查,而之后接收的事项将成为下一个例行会议的审议对象。

提交后的流程

  1. 在议会运营委员会上,将讨论是否进行审议以及在哪个委员会进行审议。(通过邮寄提交的内容,仅通过平板设备进行通知,特别不会有相关通知。此外,1年内审议过的同类内容、与议案同旨的内容、在陈情情况下与请愿同旨的内容,也仅通过平板设备进行通知。)
  2. 在被委托审议的委员会中进行审议和投票,并将委员会的结论报告给本次会议。
  3. 本次会议将由全体议员进行投票,并得出作为议会的结论。
  4. 根据需要将结果发送给市长,并表示议会的意图。
  5. 提交审议的请愿(陈情)书的提交者,将会收到审议结果的通知。

(注)请愿必定会被审议,但陈情有时可能不会被审议。
如需详细信息,请联系议会秘书处(内线415)。

请愿・陈情的处理过程流程图

请愿

请愿件数列表

 

通过 部分采纳 目的采纳 未采纳 持续审查 审议未了 撤回 合计

2015年

           

1

1

2016年

           

 

0

2017年

           

 

0

2018年

           

 

0

2019年・2019年

           

 

0

令和2年

           

 

0

2021年

           

 

0

令和4年

           

 

0

令和5年

           

 

0

令和6年

           

 

0

陈情

陈情件数一覧
  通过 部分采纳 目的采纳 未采纳 持续审查 审议未了 撤回 邮寄的
仅供通知
合计
2015年

2

 

1

5

 

 

2

2

12

2016年

3

 

 

3

 

 

2

2

10

2017年

1

 

 

7

 

 

 

3

11

2018年

 

 

 

7

 

 

 

2

9

2019年・2019年

 

 

 

3

 

 

 

6

9

令和2年

 

 

1

3

 

 

 

6

10

2021年

 

 

 

 

 

 

 

2

2

令和4年

 

 

 

 

 

 

 

5

5

令和5年

1

 

1

2

 

 

 

4

8

令和6年

 

 

 

4

 

 

 

5

9

备注

  • 采纳: 关于请愿(陈情),这是指议会肯定的决策。通常,当认为所请求的愿望是合理的,并且判断其实现性较强(应采取某种措施)时作出的决定。
  • 部分通过:请愿(陈情)的审议结果是通过或不通过的二选一,但如果请愿(陈情)中有部分可以支持的项目或文书的前段、后段等部分,可以指定该部分进行通过。
  • 目的采纳:通过请愿(陈情)所要求的内容,虽然目的和意图是好的,但如果在时机、地点、结构或金额等方面难以符合愿望,则作为“目的采纳”向执行机构传达议会的意志。
  • 不采纳:通过请愿(陈情)提出的请求被认为不合理或缺乏可行性的决定。
  • 通知:请愿必定会被审议,但陈情的处理将由议会运营委员会协商决定。对于邮寄的内容或国际事件等,将仅通过在平板设备上发布陈情原件的副本来通知全体议员。

【注意】
委员会的所管事务调查事项是经过2年或1年在委员会内进行调查、研究并得出结论的,因此同内容的请愿、陈情可能无法处理,请您知晓。
在陈情中,原则上1年内审查的同类请愿・陈情仅通过平板设备发布进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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稲城市 议会秘书处
〒206-8601 东京都稲城市东长沼2111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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