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本页的顶部网站菜单在这里
转到此页的正文
稻城市
  • 站点地图
  • 如何使用搜索
  • 生活/手续
  • 儿童保育/教育
  • 健康/福利/医疗
  • 环境/垃圾/回收
  • 旅游/文化
  • 设施信息
  • 市政信息
网站菜单到此结束

正文从这里开始

应折旧资产已达到其使用寿命,不再计提折旧。在这种情况下我还需要提交纳税申报表吗?

更新时间:2014 年 2 月 20 日

如果您有应折旧资产,您需要根据当地税法于每年 1 月 1 日申报您的资产。此外,即使资产已过了其使用寿命并且折旧已结束,残值(收购价格的 5%)仍然存在。
因此,只要资产用于经营,就需要申报。

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民部税务课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 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0-7055

正文到这里就结束了
到顶部

子导航从这里开始

固定资产税

当你找不到信息时

此处进行子导航

下面是页脚。
稻城市官方角色稻城信之助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 206-8601
办公时间:上午 8:30 至下午 5:00 主要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
版权所有 (C) 稻城市. 保留所有权利。
版权所有(C)K.Okawara・Jet Inoue. 保留所有权利。
页脚到这里返回本页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