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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A)于2017年10月与买家(B)签订土地买卖合同,并于2018年2月将所有权过户登记至B名下。 2018年土地固定资产税和城市规划税的缴纳对象是谁?

更新日期:2018 年 4 月 1 日

A先生需缴纳2018年度固定资产税和城市规划税。

根据地方税法规定,已登记的房产,自评估日(每年1月1日)起,向登记处登记为所有者的人征收当年的固定资产税和城市规划税。它成为了。

另外,买卖土地或房屋时,当年的固定资产税和城市规划税由谁缴纳是私法上的问题,由谁缴纳多少比例由买卖双方当时决定。合同的内容,一般由双方决定。

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民部税务课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 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0-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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