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地价下降,土地的评估价值却在下降,而税额却在增加?
更新时间:2013 年 8 月 30 日
在 1994 财政年度之前,财产税的土地估价水平因市而异,评估水平远低于公布的土地价格。为了纠正这一点,该制度于1994年进行了修订,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标准化,评估价值应为公布地价的70%左右。
但是,如果我们将这个修改后的“评估值”(=作为计算原税负基础的数字)与作为计算实际税负基础的“计税基数”结合起来,纳税人的税负将因此,逐步提高税基、逐步拉近评定值的机制“减负措施”得以确立,目前仍在实施中。
因此,无论土地价格走势如何,所有土地的税额都不会增加,但评估价值与标准应税额之间存在差异的土地的税额将逐渐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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