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關於3地區計劃的通報

最後更新:2021 年 8 月 20 日

需要通知的行為

行動 例子
(1)地塊特徵變化
  • 換包裹
  • 切割,路堤
  • 將農用地等宅基地以外的土地用作宅基地等的行為。

(2)建築物的建造構築物的建造

  • 新建、擴建、改建、搬遷建築物(包括車庫、庫房等)
  • 構築物的建造和維修(廣告塔、獨立招牌、大門、圍欄、柵欄等)
(3)建築物等用途的變更
  • 改變建築物的用途,例如將獨立屋改造成商店等。

(4) 建築物的形狀或顏色等。
其他設計變更

  • 建築物外牆、屋頂重新粉刷(變色)
  • 改變戶外廣告
(5) 樹木和竹子的採伐
  • 在規定“為保障良好人居環境所必需的現有森林、草原等保護事項”的地區砍伐樹木。

注:即使外牆重新粉刷(包括重新粉刷成相同顏色)或安裝、更換戶外廣告等不需要申請建築認證,仍需提交小區規劃。

通知時間

在施工開始前 30 天和申請建築認證前通知我們。 (城市計劃法第58條之2)
注意:如果您屬於稻城市住宅用地開髮指南,請在項目批准後通知我們。

申報所需文件

完整的區域規劃通知文件
・地區規劃區域內的活動通知書・委託書(建築物所有者本人通知時不需要)
・同意書・建築認證申請(建築)建築正交圖第1頁至第6頁的複印件,
附各平面圖(1/50以上)、立面圖(1/50以上)、剖面圖、綠化平面圖(如有綠化率限制)。
必要時表明符合區域規劃限制的其他文件)

[如果是土地調整項目區域(營業期間),還需要以下文件。 ]

・根據《土地整理法》第 76 條(第 2 條)協會的書面意見副本或許可證副本(第 1 條) ・臨時替代地塊證書或保留土地證書的副本,或兩者(包括圖紙)

・臨時替代地段證明書(臨時替代地段指定通知書)或預訂證明書的複印件,或兩者(包括圖紙)
注:如果上述文件上的地址與註冊名稱不同,證明權利人變更的文件副本(買賣合同等)

記入本冊的事項

・填寫距離各邊界的後退距離(有效尺寸/距邊界的最小距離)。 【佈置圖】
・在路面上設置圍欄或柵欄時,請詳細輸入結構。 【佈置圖】
・輸入屋頂的坡度。 (只有在有限制的情況下) [海拔]
・輸入外牆和屋頂顏色的孟塞爾值。 【海拔】
・填寫綠化計劃及綠化面積。 (只有在有限制的情況下) [佈局、綠化計劃等]
・如果場地上的規劃區之間有邊界,則在佈局圖等上畫出邊界線,並進入每個場地的區域。

通知表格的文書工作期

如果提交的文件沒有缺陷,從收到之日起大約需要兩週時間
・出具合適通知書和地區計劃申報書的返還復印件。

提交啟動通知

・城市規劃發布合格通知書後,請在施工開始前提交。 (1份正本,可郵寄)
・請假設“通知人”的姓名與通知地區計劃的人相同。

通知書

輸入示例

我們解釋瞭如何填寫通知表。報名方式不正確或有遺漏的,將無法審核,不予受理。請提前確認。

關於本頁的諮詢

稻城市城市建設部城鎮建設計劃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