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2021 年 4 月 28 日
如果您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影響而無法維持正常的業務系統等不可避免的情況而無法在截止日期內申報或繳納法人市政稅,請從4月16日起按照以下步驟操作,2021。通過這樣做,您可以延長提交截止日期和付款截止日期。
無需提前通知或申請。透過以下方式提交報稅表,您將被視為已申請延長報稅/繳稅期限。
向稅務署提交的《因災害而延長申報、繳納等期限的申請書》複印件 註:請務必註明向稅務署提交的日期後再附上。
請在報稅表的右上角寫上「因新型冠狀病毒原因延長報稅表/納稅期限申請」。
請在報稅表企業名稱欄的企業名稱前填寫「因新型冠狀病毒原因延長報稅表/繳款期限申請」。
自無法提交報稅表或納稅的不可避免原因消失之日起兩個月內。在這種情況下,原則上報稅等的提交日成為報稅·繳納期限。
註:此日與延長法人稅(國稅)申報繳納期限的同一天。
稻城市民部稅務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