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認可通知

最後更新時間:2024 年 3 月 1 日

時期

自願認知

  經通知後生效。

司法承認時

  自判決之日起10日內

通知地點

注意:在胎兒確認的情況下,通知只能在母親永久住所的市政辦公室進行。

通知者

自願認知

  感知人

司法承認時

  在法庭上被起訴的人

您需要什麼通知

可能的程序日期和時間

平日上午 8:30 至下午 5:00 註:公眾假期上午 8:30 至上午 11:45 及下午 1:00 至下午 5:00,期間於市政府夜間值班室受理申請除上述以外。馬蘇。
如果辦公室在假日或市政府夜間值班室開放,則僅接受「押金」。
註:分所不受理戶籍申報。

有關此頁面的查詢

稻城市市民部市民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