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2021 年 4 月 27 日
個人編號卡(個人編號卡)申請後,由於某種原因想取消發行申請時,需要辦理以下手續。
注意:如果是自願代理人,則不能通過電話取消申請。
稻城市役所市民科市民窗口
042-378-2111(內線 132、134)
請告訴他們您想取消個人編號卡的申請。
將舉行聽證會(身份驗證面談等)。
(一)身份證明文件A1或B2 (見下文“身份證明文件清單”)
除上述文件外,還需要以下文件:
(一)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A1或B2 (見下文“身份證明文件清單”)
(2) 代表權證明文件(戶籍等)
注意:如果出現以下情況,則不需要 (2):
・居住在稻城市內的父母和子女在在留卡上屬於同一家庭,根據在留卡上的關係可以確認親子關係的情況下・居住地在稻城市內的情況下
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提供以下文件:
(一)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A1或B2 (請參閱下文「身分證明文件清單」)
(二)授權委託書
A。 | 駕駛執照我的號碼卡(帶正面照片) |
---|---|
B. | 健康保險證 長期護理保險證 養老金簿 社會保障受益人證 嬰兒診斷書 |
稻城市市民課市民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