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2021 年 4 月 27 日
申请个人编号卡(个人编号卡)后,因故想取消发行申请时,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注意:如果是自愿代理人,则不能通过电话取消申请。
稻城市役所市民科市民窗口
042-378-2111(内线 132、134)
请告诉他们您想取消个人编号卡的申请。
将举行听证会(身份验证面谈等)。
(一)身份证明文件A1或B2 (见下文“身份证明文件清单”)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以下文件:
(一)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A1或B2 (见下文“身份证明文件清单”)
(2) 代表权证明文件(户籍等)
注意: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则不需要 (2):
・居住在稻城市内的父母和子女在在留卡上属于同一家庭,根据在留卡上的关系可以确认亲子关系的情况下・居住地在稻城市内的情况下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以下文件:
(一)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A1或B2 (见下文“身份证明文件清单”)
(二)授权委托书
A。 | 驾驶执照我的号码卡(带正面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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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健康保险证 长期护理保险证 养老金簿 社会保障受益人证 婴儿诊断书 |
稻城市市民课市民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