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个人编号卡(个人编号卡)发行申请的取消

最后更新:2021 年 4 月 27 日

个人编号卡(个人编号卡)发行申请的取消

申请个人编号卡(个人编号卡)后,因故想取消发行申请时,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电话申请

申请方法

申请人

注意:如果是自愿代理人,则不能通过电话取消申请。

联系地址

稻城市役所市民科市民窗口
042-378-2111(内线 132、134)

请告诉他们您想取消个人编号卡的申请
将举行听证会(身份验证面谈等)。

窗口申请

所需文件

亲自申请

(一)身份证明文件A1B2 (见下文“身份证明文件清单”)

法人代表申请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以下文件:
(一)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A1B2 (见下文“身份证明文件清单”)
(2) 代表权证明文件(户籍等)
注意: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则不需要 (2):
・居住在稻城市内的父母和子女在在留卡上属于同一家庭,根据在留卡上的关系可以确认亲子关系的情况下・居住地在稻城市内的情况下

自愿代理申请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以下文件:
(一)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A1B2 (见下文“身份证明文件清单”)
(二)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明文件清单

身份证明文件清单

A。

驾驶执照我的号码卡(带正面照片)
居民基本总帐卡(带照片)
残障人士护照身份证明册驾驶职业证明书(仅限于2012年4月1日以后签发的)
在留卡、特别永住者证明书等

B.

健康保险证 长期护理保险证 养老金簿 社会保障受益人证 婴儿诊断书
学生证 职工证(学生证、职工证上必须写有“姓名、出生年月日”或“姓名、住址”)等。


很重要的一点

关于本页的咨询

稻城市市民课市民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