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時間:2023 年 4 月 1 日
出生體重未滿2500公克者,須依母子保健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低出生體重申報。通知將透過向市政府提交出生通知單來進行。如果您在稻城市外收到了母子健康手冊,但沒有稻城出生證明書,請透過電話與我們聯絡。
這是一項由市政府承擔因出生時身體發育不成熟而需要住院治療的嬰兒所需的醫療費用的製度。
稻城市兒童福祉部親子綜合支援中心電話: 042-378-3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