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因破產、解僱、終止僱傭關係等原因離職者。

最後更新:2023 年 3 月 28 日

因破產、解僱、解僱等原因離職時,可以申請減免國民健康保險稅(與僱傭收入相關的收入比例)。

目標聽眾

具有以下資格領取失業金等福利者
注:截至離職日次日年滿 65 歲者不符合資格。

(一)特定符合條件的就業保險領取者(如因破產、解僱等原因離職)

就業保險合格領取人證就業代碼分離原因:11、12、21、22、31、32

(2) 因特定原因脫離就業保險者(如因解除勞動關係而離職等)

就業保險證離職原因代碼:23、33、34

申請方法

請到 5 號市役所 1 樓國民健康保險課窗口申請。
屆時,請攜帶《就業保險參加資格通知書(原件)》或《就業保險參加資格證明書(原件)》。您也可以在平尾辦事處或若葉台辦事處申請。
注意:不能通過電話或郵件提出申請。
注:“關於特別被保險者等的申報書”也可在國民健康保險課窗口領取。

緩解內容

國民健康保險稅是將上一年度的國民健康保險稅課稅對象工資收入按30/100計算的。

救濟期

是指離職次日至下一會計年度結束的期間。
注意:這與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期不同。
注意:加入國民健康保險期間,即使中途找到工作,您也將繼續享受保險。

可用日期和時間

開放機構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備註:上午8:30至11:45,下午1:00至5:00

關於本頁的諮詢

稻城市市民部保險年金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