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因破产、解雇、终止雇佣关系等原因失业的人员

最后更新时间:2023 年 3 月 28 日

因破产、解雇、解雇等原因离职时,可以申请减免国民健康保险税(与雇佣收入相关的收入比例)。

目标听众

具有以下资格领取失业金等福利者
注:截至离职日次日年满 65 岁者不符合资格。

(一)特定符合条件的就业保险领取者(如因破产、解雇等原因离职)

就业保险合格领取人证就业代码分离原因:11、12、21、22、31、32

(2) 因特定原因脱离就业保险者(如因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等)

就业保险证离职原因代码:23、33、34

如何申请

请到 5 号市役所 1 楼国民健康保险课窗口申请。
届时,请携带《就业保险参加资格通知书(原件)》或《就业保险参加资格证明书(原件)》。您也可以在平尾办事处或若叶台办事处申请。
注意:不能通过电话或邮件提出申请。
注:“关于特别被保险者等的申报书”也可以在国民健康保险课窗口领取。

缓解内容

国民健康保险税是将上一年度的国民健康保险税对象工资收入按30/100计算的。

救济期

是指离职次日至下一会计年度结束的期间。
注意:这与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期不同。
注意:加入国民健康保险期间,即使中途找到工作,您也将继续享受保险。

可能的程序日期和时间

公众假期上午 8:30 至下午 5 点 注:公众假期上午 8:30 至上午 11:45、下午 1 点至下午 5 点 注:公众假期仅市政厅开放。

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民部保险年金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