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時間:2024 年 6 月 20 日
有關“稻城市長期護理預防和日常生活支援綜合事業”相關治療改善的更多信息,請參閱以下鏈接。
2020年度護理人員報酬調整將追加「護理人員待遇改善追加」、「特定待遇改善追加」、「護理人員基礎增加等支援追加」(以下簡稱「目前追加」)自2021年6月起,統一為《提高護理人員等待遇的增補》(以下簡稱「新增補」)。
・「現在的追加」和「新的追加」統稱為「護理人員待遇改善追加等」。
・詳情請參閱厚生勞動省及厚生勞動省主頁的以下說明資料。
「關於護理人員等的治療改善追加的基本概念、行政手續及格式例的介紹」
根據目前新增的計算狀況列出新增新增的計算要求(快速參考表)等。
這是一個支援工具(厚生勞動省),供正在計算當前新增的企業考慮從 2020 年 6 月起計算的新新增的附加分類。
此外,厚生勞動省也設立了有關護理人員等的進一步待遇改善等諮詢窗口。
如果您有任何疑問或想討論任何問題,請使用下面的諮詢台。
厚生勞動省諮詢窗口電話:050-3733-0222
接待時間:9:00至18:00(含週六、週日)
稻城市指定的地區服務業(包括指定地區保育業)
(如果您的企業位於市外,並且您希望向所在市政府提交額外福利通知,您可以提交相同的表格,並將地址更改為稻城市長。)
・對於已在 2020 財年計算當前增加額的企業,如果還計劃在 2020 財年計算,則需要再次提交 2020 財年計劃。另外,從2020年6月起計算新增新增時,需提交新增通知。
・如果您是位於市外的社區服務企業,並且已經完成了稻城市被保險者的使用,則無需提交計劃。請及時提交撤銷辦事處的通知。
(1)附表2(治療改進計劃)
自 2020 財年或更早以來一直在計算當前增量的擁有 11 家或以上機構的公司符合資格。
(2)附表4(變更通知表)
護理人員等的治療改善追加申請時所提交的計劃如有變更,需申報。
(三)附件表5(特殊情況通知表)
為維持業務連續性,護理人員薪資水準降低(不包括因增員而提高的薪資金額)和提高薪資時,需進行通報。
(4) 附件表 7(適用於不受增補/計畫/績效報告約束的機構)
僅適用於2020年度起新計算護理人員等的待遇改善追加額以及從2020年6月起計算新追加額3、4的事業單位。
在計算新增 1 和 2 或在 2021 財年期間更改新增類別時,請使用附表 2。
註:所附表格 6 不再可用,因為預計 2020 年 6 月後新獲得治療添加時不會使用該表格。
如果您要計算新的加算、更改計算類別或終止計算,您需要附上以下文件並提交加算通知。
儲存附件1-3(2020年4月/5月)及附件1-3-2(2020年6月起)。
該期間結束於您收到獎金的月份前一個月的最後一天。
範例:如果您從 2020 年 8 月起新獲得額外福利,則該日期將是 2020 年 6 月底。
提交計劃
提交追加通知 從 2020 年 4 月起,原則上將使用電子申請通知系統提交「關於追加的通知」。請附上「護理補助費計算相關制度等一覽表」的數據並提交。
有關如何使用它的詳細信息,請參閱下面的連結。
提交規劃時,無需向市政府提交支持書面內容的資料和下列文件,但必須妥善保存,並在市政府要求時及時提交。
(1) 勞動基準法第89條規定的僱傭規則。但是,有關工資、退休金、臨時工資等的規定,有關任用條件和與職業發展要求有關的工資制度的規定,以及有關加薪機制的規定包含在僱傭規則中。如果它們是單獨制定的,也包括這些規定。
(2)確認您參加勞動保險的文件,如建立勞動保險關係通知書、勞動保險概算/最終保險費申報等。
提交資料時,請仔細閱讀長期照護保險最新資訊、問答、附加費計算說明資料及範例。
一次申報多個營業場所時,如果包含稻城管轄的營業場所以外的營業場所,也必須向管轄該營業場所的保險人申報。
計算增加的企業需要提交績效報告。在財政年度內關閉的企業也必須提交績效報告。
直至國民健康保險聯合會每個會計年度最後繳納(押金)後第二個月的最後一天。
(例如:如果服務是在三月提供的,那麼付款期限是在五月份,所以截止日期是七月底。)
注意:對於 2020 年的報告,必須在 2020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三之前送達。
《關於護理員待遇提高獎金、護理員特殊待遇提高獎金等的基本概念、行政手續的表述和格式例》以及增加支援基數的追加護理人員等”
稻市福祉部高齡者福祉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