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2022 年 2 月 4 日
自2021年10月1日起,為了有助於制定能夠提供符合使用者意圖和狀況形象的上門護理的護理計劃,分類支付限額標準金額的使用比例較高,以及我們將審查以家訪護理為主的護理計劃。如果您符合厚生勞動部長規定的標準(2021 年厚生勞動省告示第 336 號),並且市政府有要求,請向市政府提交護理計劃。請注意,該機制並非旨在限制服務的使用。
家庭護理支援業務佔整個家庭護理支援業務分類支付限額標準金額的70%以上,且家庭護理服務佔使用服務量的60%以上。
1. 市府要求家庭照護支援辦公室提交適用的照護計畫。
2. 居家照護支援室將考慮照護計畫的適用性,在照護計畫中記載需要居家照護的理由等,並提交給市府。
3. 市內將確認護理計劃的內容,並根據需要在地區護理會議等上討論護理計劃。
4. 如果在討論中確定有必要進行審查,家庭護理支援辦公室還將重新考慮有關護理計劃以及具有類似或類似內容的護理計劃。
請參閱下面的詳細資訊。
稻市福祉部高齡者福祉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