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時間:2021 年 4 月 1 日
2018年11月16日起,可發放拆除砌塊牆等補助。
如果滿足以下所有條件,您將有資格獲得補貼。
1 必須是城市內要拆除的砌塊牆等。
2 砌塊牆等高度超過1.2公尺。
3 砌塊牆等的總長度必須為3公尺以上。
4 必須是面向道路或公共土地的砌塊牆等。
註:請務必在開工前提出申請,經市府批准後方可開工。這不適用於施工期間或施工完成後。詳情請洽城鎮建設振興課。
拆除砌塊牆等
每米5,000日元
註1:送貨限制在30公尺以內。
註2:如果清除費用每米低於5,000日元,則以實際費用(四捨五入至最接近的100日元)為補貼金額。
1 國家、地方政府、公營企業、公營企業實施的事項
2 房地產經紀人和開發商作為企業做什麼
3 其他市長認為不適當的行為。
稻城市城市建設部城鎮建設振興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