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关于拆除围墙等的协助

最后更新时间:2021 年 4 月 1 日

2018年11月16日起,可发放拆除砌块墙等补贴。

资助对象

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您将有资格获得补贴。
1 必须是城市内要拆除的砌块墙等。
2 砌块墙等高度超过1.2米。
3 砌块墙等的总长度必须为3米以上。
4 必须是面向道路或公共土地的砌块墙等。

注:请务必在开工前提出申请,获得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这不适用于施工期间或施工完成后。详情请咨询城镇建设振兴科。

补助金额

拆除砌块墙等
每米5,000日元
注1:送货限制在30米以内。
注2:如果清除费用每米低于5,000日元,则以实际费用(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100日元)为补贴金额。

豁免申请资助

1 国家、地方政府、公营企业、公营企业实施的事项
2 房地产经纪人和开发商作为企业做什么
3 其他市长认为不适当的行为。

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城市建设部城镇建设振兴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