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保存樹木

最後更新時間:2024 年 6 月 10 日

稻城市根據《關於保護自然環境和恢復綠地的稻城市條例》,將珍貴的樹木指定為保存樹木,以保護綠地。

指定受保護樹木的標準

  1. 樹木必須健康、美觀、維護良好。它們必須高約 10 米,樹幹直徑約 0.5 米,在離地 1 米的高度(周長約 1.5 米)其他因樹木的特性被稻城市自然環境保護會議認定為必要的樹木。
  2. 在森林方面,個別森林健康、美麗、管理良好。

補貼的發放

如果樹木被指定為保護樹木,將根據《稻城市自然環境保護和綠化恢復補助金指南》提供補助。
 
每年2,000日圓

稻城市自然環境保護和綠色修復補助金指導方針

補貼申請表

保存樹木的特定狀況

按指定區域列出
數字
矢野口
東長沼 23
大丸
100個村莊 20 件
坂濱 55 件
平尾 9
押館
紅葉台
若葉台 14
全部的 153 件

(截至2020年4月1日)

有關此頁面的查詢

稻城市城市環境整備部綠環境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