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保存完好的树

最后更新时间:2024 年 6 月 10 日

稻城市根据《关于保护自然环境和恢复绿地的稻城市条例》,将珍贵的树木指定为保存树木,以保护绿地。

指定受保护树木的标准

  1. 树木必须健康、美观、维护良好,高度约10米,离地高度1米处树干直径约0.5米(周长约1.5米)或其他树木由于该树的特性,稻城市自然环境保护委员会认为有必要。
  2. 树木方面,每棵树都健康、美观且管理良好。

补贴的发放

如果树木被指定为保护树木,将根据《稻城市自然环境保护和绿化恢复补助金指南》提供补助金。
 
每年2,000日元

稻城市自然环境保护和绿色修复补助金指导方针

补贴申请表

保存树木的特定状况

按指定区域列出
数字
矢野口
东长沼 23
大丸
100个村庄 20 件
坂滨 55 件
平尾 9
押馆
红叶台
若叶台 14
全部的 153 件

(截至2020年4月1日)

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城市环境整备部绿环境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