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樹木
更新日期:2024 年 6 月 10 日
稻城市根據《關於保護自然環境和恢復綠地的稻城市條例》,將珍貴的樹木指定為保存樹木,以保護綠地。
指定受保護樹木的標準
- 樹木必須健康、美觀、維護良好,並且
樹高 長約10公尺、樹幹直徑約0.5公尺(週長約1.5公尺)、其他距地面高度約1公尺的樹木,或稻城市自然環保協議會因樹木特性而認為必要的其他樹木。 森林 對於個人森林 該房產健康、美觀且維護良好。
補貼的發放
如果樹木被指定為保護樹木,將根據《稻城市自然環境保護和綠化恢復補助金指南》提供補助。
每年2,000日圓
稻城市自然環境保護和綠色修復補助金指導方針
補貼申請表
保存樹木的特定狀況
區 | 數字 |
---|---|
矢野口 | 十 |
東長沼 | 23 |
大丸 | 十 |
100個村莊 | 20 件 |
坂濱 | 55 件 |
平尾 | 9 |
押館 | 十 |
紅葉台 | 二 |
若葉台 | 14 |
全部的 | 153 件 |
(截至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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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此頁面的查詢
稻城市都市環境整備部綠色環境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 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8-9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