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城市清潔公民條例

最後更新:2006 年 10 月 19 日

制定的目的

 該條例的目的是讓每個公民在社會生活中遵守禮儀和規則,並讓公民、企業、土地所有者和城市共同努力促進城市環境美化。

市、市民、經營者等的責任

城市的責任

 本市將採取必要措施,促進清潔美麗城鎮建設。

公民的義務

經營者的責任

土地所有者的責任等

 我們將採取必要措施,防止在我們擁有、佔用和管理的土地上亂丟垃圾、狗/貓糞便和簡單廣告。

關於處罰

 該條例無意打擊,但如果有特別惡意的行為,將適用指導、建議、命令、公告和處罰(罰款、市長指定的美化活動)。

 推動環境美化的主角是“你”。通過你們每一個人的努力,將創造一個沒有煙頭、空罐頭等垃圾的清潔環境。

關於本頁的諮詢

稻城市城市環境整備部生活環境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