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請告訴我在留登記的外國人遷出時的手續。

最後更新:2015 年 3 月 18 日

如果您搬到稻城市 [搬入通知]

請在遷入後 14 日以內,將遷出證和所有遷入者的在留卡或特別永住者證明書帶到市民科。

如果您搬出稻城市 [搬出通知]

將發行遷出證明書,請至少在遷出日期的 14 天前攜帶本人證明文件(駕駛證、護照、在留卡等)到市民科辦理必要的手續。

如果您在稻城市內移動 [地址變更通知]

請在開始居住後的 14 日以內,將所有遷居者的在留卡或特別永住者證明書帶到市民課。

筆記

關於本頁的諮詢

稻城市市民課市民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