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2015 年 3 月 18 日
请在迁入后 14 日以内,将迁出证和所有迁入者的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带到市民科。
将发行迁出证明书,请至少在迁出日期的 14 天前携带本人证明文件(驾驶证、护照、在留卡等)到市民科办理必要的手续。
请在开始居住后的 14 日以内,将所有迁居者的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带到市民课。
稻城市市民课市民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