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時間:2019 年 5 月 1 日
加入醫療保險的 40 歲以上,因高齡而患上看護保險對象的疾病(特定疾病),被認為需要看護者,可享受看護保險的服務。可以做。注:適用於因衰老引起的身心變化所引起的疾病,不包括外傷性疾病。
僅限於醫生根據公認的醫學知識確定沒有康復希望的情況。
稻市福祉部高齡者福祉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