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65 歲以下的人可以使用護理保險服務嗎?

最後更新時間:2019 年 5 月 1 日

加入醫療保險的 40 歲以上,因高齡而患上看護保險對象的疾病(特定疾病),被認為需要看護者,可享受看護保險的服務。可以做。
注:適用於因衰老引起的身心變化所引起的疾病,不包括外傷性疾病。

具體疾病清單

1. 癌症【晚期癌症】

僅限於醫生根據公認的醫學知識確定沒有康復希望的情況。

2.類風濕性關節炎

3. 肌萎縮側索硬化症(通用名稱:ALS)

4.後縱韌帶骨化

5. 骨質疏鬆伴骨折

6. 早老性癡呆

7. 進行性核上性麻痺、皮質基底節變性和帕金森病【Parkinson's disease-related disease】

8.脊髓小腦變性

9.椎管狹窄

10.早衰

11.多系統萎縮

12.糖尿病性神經病、糖尿病性腎病和糖尿病性視網膜病

13.腦血管病

14.動脈硬化閉塞症

15.慢性阻塞性肺病

16.雙側膝關節或髖關節明顯畸形的骨關節炎

關於本頁的諮詢

稻城市福祉部高齡者福祉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