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郵寄等方式進行的缺席投票和代理登記系統
更新時間:2014 年 7 月 11 日
符合表 1 的身體殘障人士可以通過郵件等方式(郵寄或信件投遞)在家中等進行投票。此外,對於表2的情況,提前提交通知的代表可以填寫表決信息。
注:如要使用郵寄投票系統等,需要申請發行“郵寄投票證明書”。
目標聽眾
以下人員符合條件。
種類 | 殘疾/護理條件的分類 | |
---|---|---|
殘疾人筆記本 | 雙下肢、軀幹、運動功能 | 一年級或二年級 |
心臟、腎臟、呼吸系統、膀胱、直腸、小腸 | 一年級或三年級 | |
免疫/肝臟 | 一年級至三年級 | |
戰傷手冊 | 雙下肢/軀幹 | 特殊項目疾病轉項目2疾病 |
心臟、腎臟、呼吸系統、膀胱、直腸、小腸、肝臟 | 特殊項目疾病轉項目3疾病 | |
長期護理保險卡 | 長期護理需求類別 | 護理 5 |
種類 | 傷殘分類 | |
---|---|---|
殘疾人筆記本 | 上肢/視覺 | 一等艙 |
戰傷手冊 | 上肢/視覺 | 特殊項目疾病轉項目2疾病 |
如何通過郵寄申請投票證明
請向選舉委員會提交以下文件。
- 《郵寄投票證明書申請書》
- 經確認符合表1條件之一的肢體傷殘證明、戰傷病證明、長期護理保險投保證。
另外,如果您想使用代理入境系統,除上述文件外,請附上證明您符合身體殘疾證明或戰爭傷病員證明表2中任何一項要求的證明。請通知您是可以申請使用該系統的人,並通知將代表您填寫表格的人。
注意:選舉管理委員會秘書處提供各種通知文件。
投票流程
投票程序
寄送選票等票據
在選舉的公佈日(通知日)之前,把"選票的票據"郵寄給有選票證明的人。
注意:如果您沒有收到選票發票,請使用以下聯繫方式與我們聯繫。
投票請求
請填寫“選票等申請表”並附上“郵寄投票證明書等”,最遲在選舉前四天申請投票。
發送選票
在收到請求並將其與選民名冊進行比較後,我們將向您發送一組選票。
在家投票等
自己在家填寫選票等(如果您已註冊使用代理輸入系統,則由已註冊的代理人填寫選票),將選票放入缺席選票信封中,並在投票日之前投票選舉。請通過郵寄等方式(郵寄或信件遞送)將其寄回管理委員會。
注:本人及其代理人均不能親自攜帶。請務必通過郵寄等方式(郵寄或信件投遞)歸還。
投票的選票
轉介至投票站
已到達選舉管理委員會的缺席選票信封中的已投票選票將在選舉當天投票結束前發送到市內指定的投票站。
關於本頁的諮詢
稻城市選舉管理委員會事務局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