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人市民稅法人稅率的稅率修改
更新時間:2019 年 8 月 15 日
2016年稅制修訂,降低了法人市稅法人稅率,以糾正地區間稅源分佈不均的現象,並謀劃縮小財力差距。
根據本次修改,從2019年10月1日以後的會計年度開始,法人市民稅的法人稅率降低如下。此外,由於這項稅制改革,還為定期納稅申報製定了過渡措施。
稅率調整內容
稻城市法人稅法人稅修改後的稅率如下。
資本金額或投資金額 | ≪參考≫ |
修訂前 |
修改後 |
1億日元以上的法人和保險業法規定的互助公司 |
14.7% | 12.1% | 8.4% |
不足 1 億日元的法人,沒有資本或投資的法人,或有指定代表或管理人的非公司協會或財團 |
12.3% | 9.7% | 6.0% |
注:人均稅率沒有調整。
預定返回的過渡措施
因法人稅率調整, 2019年10月1日以後開始的第一個營業年度的法人稅率計算如下,採取“月數”過渡措施。
注:通常為“上一營業年度法人稅額×6/上一營業年度月數”。
申請開始
將從 2019 年 10 月 1 日或之後開始的財政年度開始適用。
關於本頁的諮詢
稻城市市民部稅務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0-7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