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寄申請
以下證明書可以透過郵寄方式申請。
可以郵寄申請的項目・手續費
證明書的種類 |
手續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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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居住證明的副本 | 400日圓 |
2 | 居住證明記載事項證明書 | 400日圓 |
3 | 不在住證明書 | 400日圓 |
4 | 戶籍全部事項證明書(戶籍謄本)或戶籍個人事項證明書(戶籍抄本) | 450日圓 |
5 | 除籍全部事項證明書(除籍謄本)或除籍個人事項證明書(除籍抄本) | 750日圓 |
6 | 改製原戶籍謄本或改製原戶籍抄本 | 750日圓 |
7 | 戶籍附票的副本 | 400日圓 |
8 | 身份證明書 | 400日圓 |
9 | 不在籍證明書 | 400日圓 |
10 | 單身證明書 | 400日圓 |
11 | 戶籍電子證明書提供用識別符號 | 400日圓 |
12 | 除籍電子證明書提供用識別符號 | 700日圓 |
- 注意:郵寄申請的發放與市政府窗口的發放,手續費有所不同,請注意。
- 注意:印章登記證明書的郵寄申請不被接受。
- 注意:在廣域交付的情況下,不接受郵寄申請。
- 注意:戶籍電子證明書提供用識別符號、除籍電子證明書提供用識別符號是,(1) 同內容的戶籍證明書、除籍證明書同時請求時,(2) 通過我的門戶請求時,將免費提供。
請求方式
請將以下四點與附件一同寄送至市民課。
- 郵寄申請書(申請書下載「居住證明相關樣式」、「戶籍證明書相關樣式」的頁面下載請)
- 手續費・定額小為替證書(請在郵局購買所需金額,並確保不找零)
- 回覆用信封(貼上郵票並寫上收件人地址的信封)
- 本人確認文件(駕駛執照、健康保險卡等)的影本(複印件)
- 注意1 本人申請的郵寄請求,原則上將寄送至戶籍登記地。
- 注意2 請求戶籍證明書時,需要附上有地址的本人確認文件的副本。
- 注意3 根據修正法,因為對保險者號碼及被保險者等記號、號碼的告知要求受到限制,因此在複製健康保險卡時,請將保險者號碼及被保險者等記號、號碼遮蔽以便複製。
備註 可以透過信件請求。
寄送地址
郵遞區號206-8601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番地
稻城市市公所市民課
關於定額小為替證書
- 請寄送與手續費相同金額的定額小為替證書,以避免找零。
- 有效期間為自發行之日起6個月。因事務處理的方便,剩餘有效期間超過10天的定額小為替證書請您寄送。
- 請以雙面未填寫的方式寄送定額小為替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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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此頁面的聯絡我們
稻城市 市民事務部 市民課
〒206-8601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番地
電話號碼:042-378-2111 傳真號碼:042-377-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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