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明的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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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ID1002564 更新日令和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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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明的除票是因為轉出、死亡等原因而被消除的居住證明,並標示為「除票」。
除票除了記載居住證明上的事項外,轉出時會記載轉出地址和異動年月日,死亡時則會記載死亡年月日。

關於除票的交付請求

請求地點

  • 市政府1樓市民課
  • 平尾辦事處
  • 若葉台分所(i廣場1樓)

注意:個人編號卡無法在使用個人編號的便利商店發放服務中取得。

可以請求的人

  • 本人
  • 法定代理人(本人未滿15歲或成年被監護人的情況)
  • 持有委任狀的任意代理人
  • 與已故者有利害關係的人,為了行使自己的權利或履行義務而需要除名的人等

注意即使在稻城市居住時是同一家庭成員,若非本人請求除名,仍需提供委任狀。

請求所需的項目

本人請求

本人確認文件(有關本人確認文件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各種申請及請求時的本人確認」頁面。)

法定代理人請求

  • 法定代理人的身份確認文件(有關身份確認文件,請參閱「各種申請・請求時的身份確認」頁面。)
  • 法定代理人的權限確認文件(戶籍謄本或登記事項證明書等)

任意代理人請求

  • 自選代理人的身份確認文件(有關身份確認文件,請參閱「各種申請・請求時的身份確認」頁面。)
  • 委任狀

注意:委任狀由委任者填寫所有內容。(申請書下載「委任狀相關樣式」的頁面)

【亡故者的除名】由有請求權限的利害關係人提出請求

  • 申請者的身份確認文件(有關身份確認文件,請參閱「各種申請・請求時的身份確認」頁面。)
  • 能夠證明已故者與申請者之間存在利害關係的文件、能夠證明請求權限的文件等
  • 例)相續的手續中必要的情況→能夠顯示已故者與請求者之間關係的文件(戶籍謄本等)
  • 例)死亡健康保險金的受取需要的情況→請求者作為健康保險金受取人的文件(健康保險證書等)

如需詳細資訊,請聯絡我們。

交付手續費

  • 窗口申請:300元
  • 郵寄申請:400元

保存期間說明

除票的保存期間因住民基本登記法施行令的部分修正(令和元年6月20日施行)而變更為150年。
由於原本的保存期間是從消除的年份起算5年,因此稻城市無法發行在平成26年3月31日之前的除票證明書。

除票請求的注意事項

  • 無法記載已故者的個人編號(個人編號)。
  • 關於日本居民的申請,除非有特別的申請,否則本籍及筆頭者、關係及戶主姓名、居住證明代碼、個人編號(個人編號)原則上將被省略。
  • 關於外國居民的申請,除非有特別的申請,否則關係及戶主姓名、國籍・地區、居留資格等、通稱履歷、居住證明代碼、個人編號(個人編號卡)原則上將被省略。
  • 在債權、債務等的第三方請求情況下,需要根據請求理由提供相應的證明資料(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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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8601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番地
電話號碼:042-378-2111 傳真號碼:042-377-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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