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申请
以下证书可以通过邮寄申请。
可以邮寄申请的事项・手续费
证明书的种类 |
手续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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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居住证明的副本 | 400日元 |
2 | 居住证明记载事项证明书 | 400日元 |
3 | 不在住证明书 | 400日元 |
4 | 户籍全部事项证明书(户籍誊本)或户籍个人事项证明书(户籍抄本) | 450日元 |
5 | 除籍全部事项证明书(除籍誊本)或者除籍个人事项证明书(除籍抄本) | 750日元 |
6 | 改制原户籍誊本或改制原户籍抄本 | 750日元 |
7 | 户籍附表的副本 | 400日元 |
8 | 身份证明书 | 400日元 |
9 | 缺席证明书 | 400日元 |
10 | 单身证明 | 400日元 |
11 | 户籍电子证明书提供用识别符号 | 400日元 |
12 | 除籍电子证明书提供用识别符号 | 700日元 |
- 注意:通过邮寄申请的发放和市政府窗口的发放,手续费是不同的,请注意。
- 注意:印章注册证明书的邮寄申请不被接受。
- 注意:在广域发放的情况下,不接受邮寄申请。
- 注意:户籍电子证明书提供用识别符号、除籍电子证明书提供用识别符号在以下情况下免费:(1)与同内容的户籍证明书、除籍证明书同时申请时,(2)通过我的门户申请时。
申请方法
请将以下四点与附件一起寄送至市民课。
- 邮寄申请表(申请表下载请从“居住证明相关样式”、“户籍证明相关样式”的页面下载)
- 手续费・定额小额汇票(请在邮局购买所需金额,不找零)
- 回邮信封(贴上邮票并写上收件人地址的信封)
- 本人确认文件(驾驶执照、健康保险证等)的复印件(副本)
- 注意1 在本人申请的邮寄请求情况下,原则上将发送至居民登记地。
- 注意2 申请户籍证明时,需要提供地址已写明的本人确认文件的复印件。
- 注意3 根据修正法,保险者编号及被保险者等记号、编号的通知要求受到限制,因此在复印健康保险证时,请将保险者编号及被保险者等记号、编号遮挡以便复印。
备注 可以通过信件邮寄进行申请。
收件人
邮政编码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番地
稻城市政府市民课
关于定额小汇票
- 请您寄送与手续费相同金额的定额小额汇票,以免找零。
- 有效期为自发行之日起6个月。由于事务处理的原因,请您寄送剩余有效期超过10天的定额小额汇票。
- 请以双面未填写的方式寄送定额小额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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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稻城市 市民部 市民课
〒206-8601 东长沼2111号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号码:042-377-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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