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住民登記上地址的表述
在稻城市,居住登記上(居住證明上)的地址是使用土地的「地號」來表示地址。
- 如果土地的顯示包含大字或小字,則會省略並顯示地址。
- 在有枝號的土地上,地址與枝號之間要加「的」來表示。(東長沼●●番地的●●)
- 此外,當土地分為多個地號時,將根據佔有面積較大的土地的地號、玄關(住宅的主要出入口)的地號等客觀判斷,選擇其中一個作為地址的地號。
具體的地址範例請參考「稻城市的居民登記地址範例」。
- 註解:關於區劃整理地,可能不使用「地號」。
- 註解:由於沒有實施住居表示制度,因此不需要「新建通知」。
關於住民登記時地址的確認方法
在稻城市,辦理轉入或轉居等居民異動時,我們會在市民課確認您居住土地的所在,並在確認地號後進行居民登記。
如果在市民課所持的地圖上無法確認區劃整理地或新建物件的地號,則會在其他部門確認地號後再進行居民登記。
為了防止錯誤的指引,我們不會透過電話回答地址的表述問題。
如需事先確認居民登記上的地址表述,請直接前往市政府市民課詢問。
稻城市的「地址顯示」範例
土地的顯示 | 地址顯示 |
---|---|
大字矢野口字根方1234番地5 | 矢野口1234號5 |
大字押立字上關123番地4 | 押立123號4 |
大字東長沼字7號2111番地1、2111番地7 | 東長沼2111番地的1 |
大字若葉台3丁目45番地6 | 若葉台3丁目45番地的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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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此頁面的聯絡我們
稻城市 市民事務部 市民課
〒206-8601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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