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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領取基本退休金

更新日期:2022 年 4 月 1 日

需要10年以上的保費繳付期

年滿 65 歲時,年滿 10 年(包括繳納保險費的月數和免除保險費的月數),可領取老年基礎年金。
關於已加入厚生年金者的高齡厚生年金的支付,請諮詢年金事務所。

10年以上未繳納保險費者

包括不計算年金金額的總期間(空白期間)和已繳納保險費的期間在內,如果您有 10 年或以上,就可以領取年金。詳情請諮詢年金事務所。

計算的主要期間: (1)1961年3月以前參加職工養老金期間(2)1961年4月至1986年3月領取職工養老金提取津貼期間(3)1961年4月至1986年3月,能夠自願加入國民年金的勞動者和公務員的配偶未加入國民年金的 20 歲至 60 歲以下的期間 (4) 1961 年 4 月起,加入厚生年金期間(第2類被保險人),期限為20周歲以下,60周歲以上。

(5) 1961年4月至1986年3月,自願加入國民年金但未繳納保險費的勞動者和公務員的配偶 (6) 20歲至60歲期間 (6) 昭和36年2019年4月以後在海外居住期間(20至60歲)
(7)1986年4月起,20歲至60歲居住在境外自願入學但未繳納保險費的人員 (8)1986年4月至1991年3月20歲至60歲在校期間至期末(9) 2000年4月起的學生特別補助期間(非補助期間)
(10) 2005年4月起延期繳費期間(未逾期繳費的期間)

聯絡資訊

府中年金事務所 郵遞區號 183-8505
地址:府中市町2-12-2
電話 042-361-1011

有關此頁面的查詢

稻城市民部保險年金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 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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