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消防法令違反對象物的公告制度
重大消防法令違反對象物的公告制度
「違反對象物的公佈制度」是消防局掌握的違反對象物的公佈制度,讓建築物的使用者能夠自行獲取有關火災危險的信息,並能夠做出建築物使用的判斷。
公佈對象的建築物
餐飲店、商店、酒店等不特定多數人出入的設施
公開的違規對象
儘管有設置室內消火栓設備、噴水器設備、自動火災報警設備的義務,但仍未設置的對象
公布方式
- 稻城市官方網站
- 稻城消防署及上平尾消防分所的瀏覽
地區別違規對象列表
截至2024年7月1日,沒有任何建築物被公佈為對象。
- 矢野口地區 無
- 東長沼地區 無
- 大丸地區 無
- 百村地區 無
- 坂濱地區 無
- 平尾地區 無
- 押立地區 無
- 向陽台地區 無
- 長峰地區 無
- 若葉台地區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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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 消防局 預防課
〒206-0802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番地(稻城消防署)
電話號碼:042-377-7119 傳真號碼:042-377-0119
稻城市 消防局 預防課的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