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消防法令違反對象物的公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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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ID1002431 更新日令和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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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消防法令違反對象物的公告制度 海報

重大消防法令違反對象物的公告制度

「違反對象物的公佈制度」是消防局掌握的違反對象物的公佈制度,讓建築物的使用者能夠自行獲取有關火災危險的信息,並能夠做出建築物使用的判斷。

公佈對象的建築物

餐飲店、商店、酒店等不特定多數人出入的設施

公開的違規對象

儘管有設置室內消火栓設備、噴水器設備、自動火災報警設備的義務,但仍未設置的對象

公布方式

  • 稻城市官方網站
  • 稻城消防署及上平尾消防分所的瀏覽

地區別違規對象列表

截至2024年7月1日,沒有任何建築物被公佈為對象。

  • 矢野口地區 無
  • 東長沼地區 無
  • 大丸地區 無
  • 百村地區 無
  • 坂濱地區 無
  • 平尾地區 無
  • 押立地區 無
  • 向陽台地區 無
  • 長峰地區 無
  • 若葉台地區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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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號碼:042-377-7119 傳真號碼:042-37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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