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対象物適合表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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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ID1002432 更新日令和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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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対象物適合表示制度是什麼

防火対象物適合表示制度是基於2012年5月在廣島縣發生的酒店火災所造成的損害擴大因素等,旨在通過顯示酒店、旅館等建築物的結構等符合防火、防災的特定標準,向使用者提供有關防火安全的信息,同時促進酒店、旅館等的防火安全體系的建立。

顯示標記發放對象物品清單

酒店、旅館等的名稱

獲得標誌的事業所名稱

所在位置

防火對象物的名稱

交付號碼

類別

交付年月日

東橫INN府中南武線南多摩站前 東橫INN股份有限公司 稻城市大丸999番地 南多摩站北口大樓 1 民國6年5月31日

東橫INN府中南武線南多摩站前在稻城市內獲得了第一號顯示標誌(金色)!

照片:公布式的情況
高橋署長頒發了顯示標誌(金色)
照片:東橫INN員工
東橫INN的員工們

顯示標記的對象建築物

顯示標記的對象建築物是指容納人數在30人以上,且不包括地下層的樓層數在3層以上的住宿設施。

標示標記的種類

顯示標誌有金色和銀色兩種。
如果消防署經過審查和檢查後認定符合顯示標準,將發放「顯示標誌(銀色)」。如果連續三年被認定符合顯示標準,將發放「顯示標誌(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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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 消防局 預防課
〒206-0802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番地(稻城消防署)
電話號碼:042-377-7119 傳真號碼:042-377-0119
稻城市 消防局 預防課的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