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資助申請(2020)
更新日期:2024 年 4 月 1 日
稻城市向因小學和初中的學習用品、學校午餐等費用而有經濟困難的家長提供經濟援助。
如果您希望獲得此福利,請提交申請。
請注意,每年都需要申請。即使您在前一年獲得了學費援助,也請再次申請。
如果您不申請,則無需提交任何內容。
初始認證申請截止日期為 2020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二。
就學支援制度的信息和申請書將於 4 月通過學校分發給就讀於市內公立小學和初中的兒童。
您也可以從此頁面下載它。
申請資格及所需文件
居住在稻城市、子女在國立或公立的小學或中學就讀的人,符合以下任何一項的人都可以。
有資格獲得援助的人 |
申請所需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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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接受公共援助的家庭。 |
沒有任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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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自2020年4月1日起,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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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共救助被暫停或廢除的家庭。 |
沒有任何 |
(2) | 其中一名監護人領取了子女撫養費。 |
沒有任何 |
(3) | 其中一名監護人獲得社會福利局的民生福利基金貸款。 | 如果您沒有《民生福利基金貸款決定通知書》副本,請提交證明貸款資金已轉移的文件。 |
(4) |
所有監護人都是殘疾人、未成年人、寡婦或鰥夫,並且免徵市政稅。 |
無 (註)但是,如果監護人是 2020 年 1 月 2 日以後搬入的,則需要該監護人的免稅證明書(複印件也可以)。 |
(5) |
其中一名監護人獲得了國民健康保險稅的減免或徵收寬限期。 |
國民健康保險免(緩)徵稅認定決定書複印件 |
(6) |
所有監護人都可以全額免除國民年金保險費。 |
國民年金保險費免除通知複印件及地址 |
(7) |
監護人之一因災受市政稅減免、個體事業稅減免或財產稅減免。 |
豁免決定通知副本 |
3 2020年1月至12月家庭總收入低於以下家庭總收入標準金額。 |
房子大小 | 家庭構成示例 | 擁有的房子 | 出租房 |
---|---|---|---|
2個人 | 父親或母親 40 歲 孩子 6 歲 | 約260萬日圓 | 約340萬日元 |
3人 | 父母 40 歲 孩子 6 歲 | 約330萬日元 | 約410萬日圓 |
4人 | 父母 40 歲 孩子 9 歲 孩子 3 歲 | 約370萬日元 | 約450萬日元 |
4人 | 父母 40 歲 孩子 9 歲 孩子 6 歲 | 400萬日圓左右 | 約480萬日元 |
5人 | 父母 40 歲 孩子 12 歲 孩子 9 歲 祖母 65 歲 | 約470萬日圓 | 約560萬日元 |
5人 | 父母 40 歲 孩子 12 歲 孩子 9 歲 孩子 6 歲 | 約490萬日元 | 約570萬日元 |
如果所有家庭成員的總收入低於上述數額,將作為接受學校資助的標準。但是,標準金額會根據年齡構成和租金而變化,因此請僅作為參考。如果您不確定自己是否符合條件,我們建議您申請。
上表收入包括打工、打工、養老金等。就業所得是指扣繳稅單上的“繳費金額”減去社會保險費和預扣稅所得的金額。對於非就業收入者,它是最終納稅申報表上的“收入總額”。此外,如果因工作單位的情況而離職、破產、疾病、災難等特殊情況導致收入突然發生變化時,請向學務課諮詢。
(筆記)
如果您的家庭中有一位父母或監護人在 2020 年 1 月 2 日之後搬到稻城市,則需要所有適用人員的其中一個來源的收入證明(可接受複印件)。
- 2020年就業所得預扣稅單
- 2020年所得稅申報表影本(表1)
- 2020年度市町村稅納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
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可於 6 月在您 2020 年 1 月 1 日居住的市政府購買。
從申請到結果通知
填寫申請表並準備附件
請每戶提交一份申請表。
兄弟姐妹在市內就讀小學和初中的家庭可以收到多份申請表,但每個家庭只能提交一份申請表。
我們統一了就學支援制度和就學獎勵制度的申請表。
附加文件因申請原因而異,因此請仔細檢查上表。
報名截止日期
要在 4 月獲得初始認證,請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二之前提交申請。
- 如果在 4 月 30 日之前申請
結果通知將在 7 月初郵寄到申請人的地址。
- 如果在之後應用
您將根據提交日期開始領取福利金。如果您在當月 15 日(如果 15 日是周六、週日或假日,則為下一個工作日)申請,您將從該月開始領取福利金。如果您在16 日之後申請,您將從下個月開始領取福利。結果通知將在申請後約一個月郵寄到申請人的地址。
2020 年最後一次招待會將於 2020 年 2 月 28 日星期五舉行。
透過郵件發送時
郵遞區號 206-8601 2111 稻城市東長沼 稻城市政府教務科(郵戳有效期至 4 月 30 日)
如果直接帶的話
市役所6樓學務科、平尾分所、若葉台分所(平日上午8點30分~下午5點)
請注意,學校不接受申請表。
其他的
- 繳費項目、繳費日期等詳情將在7月發送的收據證明通知中附上。
- 入學前已領取新學習用品費的學生,入學後不再領取新學習用品費。另一方面,入學前未收到付款但在 4 月份獲得認證的一年級新生的家長將獲得新學習用品的付款。如果您在 5 月之後獲得認證,您將不會獲得報酬。
- 請在收到考試結果之前支付學校伙食費。助學金一經決定,停止退學,退還已繳納的助學金。
- 對於接受公助的人,與學習用品、通勤用品、學校午餐、新生學習用品等相同的費用從公助中支付,因此支付其他項目的學費補助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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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此頁面的查詢
稻市教育部教務科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 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9-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