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資助申請(2020)
更新日期:2024 年 4 月 1 日
稻城市向因小學和初中的學習用品、學校午餐等費用而有經濟困難的家長提供經濟援助。
如果您希望獲得此福利,請提交申請。
請注意,每年都需要申請。即使您在前一年獲得了學費援助,也請再次申請。
如果您不申請,則無需提交任何內容。
初始認證申請截止日期為 2020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二。
向在4月在市內的公立的中小學上學的孩子散發通過學校的就學支援制度的通知以及申請書。
您也可以從此頁面下載它。
申請資格及所需文件
居住在稻城市、子女在國立或公立的小學或中學就讀的人,符合以下任何一項的人都可以。
有資格獲得援助的人 |
申請所需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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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接受公共援助的家庭。 |
沒有任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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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自2020年4月1日起,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
||
(1) |
公共救助被暫停或廢除的家庭。 |
沒有任何 |
(2) | 其中一名監護人領取了子女撫養費。 |
沒有任何 |
(3) | 其中一名監護人獲得社會福利局的民生福利基金貸款。 | 如果您沒有《民生福利基金貸款決定通知書》副本,請提交證明貸款資金已轉移的文件。 |
(4) |
所有監護人都是殘疾人、未成年人、寡婦或鰥夫,並且免徵市政稅。 |
無 (註)但是,如果監護人是 2020 年 1 月 2 日以後搬入的,則需要該監護人的免稅證明書(複印件也可以)。 |
(5) |
其中一名監護人獲得了國民健康保險稅的減免或徵收寬限期。 |
國民健康保險免(緩)徵稅認定決定書複印件 |
(6) |
所有監護人都可以全額免除國民年金保險費。 |
國民年金保險費免除通知複印件及地址 |
(7) |
監護人之一因災受市政稅減免、個體事業稅減免或財產稅減免。 |
豁免決定通知副本 |
3 2020年1月至12月家庭總收入低於以下家庭總收入標準金額。 |
房子大小 | 家庭構成示例 | 擁有的房子 | 出租房 |
---|---|---|---|
2個人 | 父親或母親 40 歲 孩子 6 歲 | 約260萬日圓 | 約340萬日元 |
3人 | 父母 40 歲 孩子 6 歲 | 約330萬日元 | 約410萬日圓 |
4人 | 父母 40 歲 孩子 9 歲 孩子 3 歲 | 約370萬日元 | 約450萬日元 |
4人 | 父母 40 歲 孩子 9 歲 孩子 6 歲 | 400萬日圓左右 | 約480萬日元 |
5人 | 父母 40 歲 孩子 12 歲 孩子 9 歲 祖母 65 歲 | 約470萬日圓 | 約560萬日元 |
5人 | 父母 40 歲 孩子 12 歲 孩子 9 歲 孩子 6 歲 | 約490萬日元 | 約570萬日元 |
如果所有家庭成員的總收入低於上述數額,將作為接受學校資助的標準。但是,標準金額會根據年齡構成和租金而變化,因此請僅作為參考。如果您不確定自己是否符合條件,我們建議您申請。
上表收入包括打工、打工、養老金等。就業所得是指扣繳稅單上的“繳費金額”減去社會保險費和預扣稅所得的金額。對於非就業收入者,它是最終納稅申報表上的“收入總額”。此外,如果因工作單位的情況離職、破產、疾病、災難等特殊情況導致收入突然發生變化,請與教務課協商。
(筆記)
如果您的家庭中有一位父母或監護人在 2020 年 1 月 2 日之後搬到稻城市,則需要所有適用人員的其中一個來源的收入證明(可接受複印件)。
- 2020年就業所得預扣稅單
- 2020年所得稅申報表影本(表1)
- 2020年度市町村稅納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
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可於 6 月在您 2020 年 1 月 1 日居住的市政府購買。
從申請到結果通知
填寫申請表並準備附件
請每戶提交一份申請表。
兄弟姐妹在市內就讀小學和初中的家庭可以收到多份申請表,但每個家庭只能提交一份申請表。
我們統一了就學支援制度和就學獎勵制度的申請表。
附加文件因申請原因而異,因此請仔細檢查上表。
報名截止日期
要在 4 月獲得初始認證,請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二之前提交申請。
- 如果在 4 月 30 日之前申請
結果通知將在 7 月初郵寄到申請人的地址。
- 如果在之後應用
您將根據提交日期開始領取福利金。如果您在當月 15 日(如果 15 日是周六、週日或假日,則為下一個工作日)申請,您將從該月開始領取福利金。如果您在16 日之後申請,您將從下個月開始領取福利。結果通知將在申請後約一個月郵寄到申請人的地址。
2020 年最後一次招待會將於 2020 年 2 月 28 日星期五舉行。
郵寄時
郵遞區號 206-8601 2111 稻城市東長沼 稻城市政府教務科(郵戳有效期至 4 月 30 日)
直接帶的時候
市役所6樓學務科、平尾分所、若葉台分所(平日上午8點30分~下午5點)
請注意,學校不接受申請表。
其他的
- 繳費項目、繳費日期等詳情將在7月發送的收據證明通知中附上。
- 入學前已領取新學習用品費的學生,入學後不再領取新學習用品費。另一方面,入學前未收到付款但在 4 月份獲得認證的一年級新生的家長將獲得新學習用品的付款。如果您在 5 月之後獲得認證,您將不會獲得報酬。
- 請在收到考試結果之前支付學校伙食費。助學金一經決定,停止退學,退還已繳納的助學金。
- 對於接受公助的人,與學習用品、通勤用品、學校午餐、新生學習用品等相同的費用從公助中支付,因此支付其他項目的學費補助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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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稻城市教育部學生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9-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