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給戰死者的遺屬
更新時間:2020 年 4 月 1 日
第十一次專項慰問金發放
特別慰問金的用途
在戰爭結束 75 週年之際,為了緬懷為日本今天的和平與繁榮奠定基礎的戰死者的寶貴犧牲,並再次表達我們的哀悼,我們特別發送了慰問金(註冊政府債券)。
第11次特別慰問金將發行面值25萬日元(每年5萬日元,可在5年內贖回)的記名國債。
合資格人士
戰死者死亡時的遺屬,2020年4月1日(基準日),“年金法規定的公務員津貼”、“戰爭犧牲者遺屬救助法規定的遺屬年金”等. 如果沒有受助人(戰死者的妻子、父母等),將按以下順序支付給一個遺屬。
- 截至 2020 年 4 月 1 日,根據戰爭受害者和遺屬等救濟法獲得慰問金領取權的人
- 戰死的孩子
- (1) 父母,(2) 孫子,(3) 祖父母,(4) 戰死的兄弟姐妹。另外,根據戰死者死亡時是否滿足有生計關係等條件,更換順序。
- 三代以內的親屬(侄子、侄女等)戰死除上述1至3人以外。但是,僅限於在戰死者死亡之前有一年以上的生計關係的人。
支付內容
面值 250,000 日元,5 年期記名政府債券
結算期
2020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請注意,在索賠期過後,您將無法收到第十一次特別慰問金。
計費窗口
生活福祉課地區福利科電話:042-378-2111(內線213)
請聯繫我們了解詳細信息,例如計費程序。
關於本頁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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